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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尼希米記9-10章「真正的悔改」



「每日靈修」

我這樣愚昧無知,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詩73:22)

這是人順著神自己的心意所作的坦白的承認。在講到他內心的生活時,他說:「我這樣愚昧無知。」平常的文字不能把「愚昧」的意義盡量表達出來。詩人在前面一節也說:「我見惡人的興盛,就嫉妒(有羨慕意)愚昧人」(改譯),這表示他也是愚昧,其中含著罪的成分。他認為他是這樣的「愚昧」,他用「這樣」兩字加強他的語意:「我這樣愚昧」。怎樣愚昧,他並沒有說出來。這種愚昧乃是有罪的,這種愚昧是不能輕恕的,而當因他的剛愎和明知故犯受罰,因為他妒忌惡人眼前的興盛,而忘記要臨到惡人的可怕結局。


我們比詩人更好嗎?我們能說自己聰明的嗎?我們曾說我們已經盡善盡美,或說我們因受刑杖的管教,已把我們的剛愎除去了嗎?嗐,這實在是驕傲!若詩人是愚昧的,仔細省查一下我們豈不更加愚昧嗎?信徒啊!要往後看:你想想在神正以信實待你的時候,你是怎樣疑惑他——想想當你在苦難中他伸手賜更大的福時,你卻說「父啊!不要這樣」,是多麽愚昧;想想你在黑暗之中常念到他寶貴的應許,然而你卻誤解他的旨意,而哭喊著說:「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了!」其實這些事都是互相效力叫你得益處!想想你怎樣因行樂並揀選罪,其實那種樂趣實在是你吃苦的根源!若我們知道我們的心是什麽樣子,我們就不能不承認我們的愚昧是有罪的;要解除這種「愚昧」,惟有用詩人的話作為我們的禱告:「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尼希米記9-10章



「真正的悔改」

(文 | Boaz Yang)


《尼希米記》9-10章聚焦於猶大人在上帝面前的認罪。摩西的律法書能夠向人啟示上帝的身份,摩西的律法書也能夠幫助人認識上帝是誰。這種認識會自然而然的使罪人看見自己的真實面貌,並且因此羞愧,而這就是律法書的能力。因此,正如保羅所說的,”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又如保羅繼續在《羅馬書》7章所說: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7-12)保羅的這兩段對於律法的反思,幫助我們進一步認識摩西的律法書給以色列人所帶來的那種在聖潔與犯罪之間的分別感,使他們清楚知道,究竟上帝的標準是什麼,而自己距離上帝標準何等遠。


因此,當以斯拉向一切聽了能明白的人宣讀完摩西的律法書,並且有十三位助手幫助以斯拉,將上帝律法書的意思講解清楚,使百姓能夠明白之後,人的自然反應一定會是認罪。在這裡,宣讀,和講明意思,使人真正明白,成為悔改的關鍵前提。接下來,從第9章開始,猶大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向上帝悔改。


這件事情發生在7月24日,這個時間點看起來有些奇怪,因為8章的宴會是在7月22日結束的。這樣看起來,他們似乎是先宴樂一番,現在才來禁食,這有些不合理。因此比較合適的解釋是,當7月22日的宴會結束之後,有一部分人刻意留下來,因為早先在宣讀聖經以後,尼希米安慰百姓,並且要求他們擦去眼淚,表明他渴望百姓與上帝的旨意和喜樂聯結在一起。而現在同樣迫切急需的,從這與神同席的喜樂中看見自己原本的不配與污穢。


首先,真正的悔改應該帶來在行動上具體的改正。因此當猶大人悔改的時候,他們就與一切外邦人隔絕,他們站著承認自己的罪,並且在自己的地方花時間念誦上帝的律法書,又花時間認罪,敬拜上帝。這篇經典的認罪禱文中,猶大人首先宣告了上帝創造主的地位。接下來他們回顧了上帝如何呼召亞伯拉罕,揀選他,帶領他,並且與他立約。接下來又如何垂聽以色列人在紅海邊的哀求,施行神跡,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


其次,真正的悔改應該清楚認識到自己的罪行和罪行的本質。在回憶完上帝如何恩待自己的祖先之後,猶大人轉向於對自我行為的反省。他們首先為自己的列祖在曠野中硬著頸項,居心悖逆來向上帝認罪禱告。他們為自己的列祖曾經企圖重返埃及而認罪,也為他們敬拜金牛犢而認罪。接著他們又回顧了上帝的恩典,然後繼續為自己的先祖丟棄律法,殺害先知而認罪。猶大人帶給我們一個鮮明的榜樣,就是認罪應該具體清晰省察自己的罪行,講明自己在那些事情上犯罪得罪神,而不是用一些套話敷衍了事。不僅如此,除了認識到自己的罪行本身,真正的悔改還邀請我們認識到罪的本質。罪的本質是什麼?正如大衛的認罪中所說,我犯罪,惟獨得罪了上帝。因此,猶大人在這裡的認罪悔改始終是圍繞他們得罪上帝這一點來展開。


第三,真正的悔改應該清楚甘願接受罪所帶來的後果。犯罪會來到審判和懲罰,這是必然的。審判和懲罰會讓人不舒服,甚至給人帶來痛苦。猶大人如今經歷了被擄和歸回,雖然歸回,但他們仍舊未能完全獨立,仍需要附庸於波斯帝國,這就是上帝對他們列祖所犯之罪的審判和懲罰。在以往,我們也常會看見以色列人在懲罰中繼續內心剛硬,抱怨上帝,但是在今天的經文中,這群猶大人並沒有這麼做。他們心裡明白,如今所遭遇的一切都因為犯罪所帶來的。因此在他們的禱告中,他們這樣說到: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事誠實,我們所做的事邪惡。(9:33)這表明他們心甘情願接受罪所帶來的後果。


最後,真正的悔改意味著重新立約。9章最後一節,當時在場的所有百姓都在悔改中與上帝重新立確實的約,並且在冊上簽名。第10章記錄了所有簽名的人,以及公約的內容。所有這些關於名字的檔案都在表明一件事,就是這一切都是確實發生的,並且也是嚴肅的,鄭重的。聖經當中有許多家譜和名字,這表明聖經並不是虛構出來的,而是一段真實的歷史,因為虛構的文學作品通常不會為那些無關緊要的人物命名。在這份立約的名單裡,有一些名字可能僅此一次出現在聖經中,但這些名字卻是重要的,因為立約就是給出承諾。當他們的名字被列在立約人的名單中時,表明他們在歷史上曾經鄭重地與上帝立約。無論他們之後是否毀約,是否再次犯罪,這都不能抹滅他們曾經留下的歷史。這是他們悔改的歷史,也是他們重新向上帝鄭重承諾的歷史。

 

「反思與禱告」

  1. 你是否曾因著自己的罪而真心向上帝悔改?在悔改中,你都做了些什麼,說了些什麼?在悔改之後,你是否真正離棄曾經罪呢?

  2. 你覺得你會在罪中不斷跌倒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這些罪會始終纏繞著你?

  3. 在你的生命中,你曾經歷過那些與“立約”有關的事情?(提示:比如在婚姻中,教會中,等等)


親愛的天父,我要為著我一切的罪而向你悔改。主啊,我知道,在我一切的罪中,我犯罪惟獨得罪了你。求你指教我,使我知道我應該如何從我的罪中悔改。求你憐恤我,因為我的肉體軟弱,我的罪心常常在我裡面發動。求你藉著主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救恩搭救我,使我在基督裡面成為新造。求你破碎我的石心,賜給我一顆肉心。求你破碎我的老我,使我重新在你面前站立。主啊,感謝你在基督裡與我所立的新約,求你賜我忠心,使我能持守這約,直到我離開這個世界。如此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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