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王也過了汲淪溪……(撒下15:23)
大衛與哭泣著的臣仆為了躲避叛逆的兒子一同逃過了淒涼滿目的小溪。這位合神心意的人也免不了有患難,不,他的終生滿了患難。他是神的受膏者,也是神的受苦者。那末,我們為什麽要想逃脫呢?我輩當中最尊貴的都在悲傷的門內滿頭蒙灰,那末我們為什麽要抱怨,以為我們遭到了非常的事呢?萬王之王未曾行經康樂的大道,他也曾渡過汙穢的汲淪溪,裏面滿了耶路撒冷一切汙物的小溪。神有一個沒有罪的兒子,便沒有一個不受刑杖的兒子。我們很相信耶穌曾經過我們所受過的一切試探。今天早晨我們的汲淪溪是什麽呢?是一位不忠實的朋友、一位故去的親人、毀謗的責備或是不詳的預兆嗎?我們的君王都渡過了這一切。是肉體的痛苦、貧窮、逼迫或輕蔑嗎?我們的君王都早已先我們渡過了這一切汲淪溪了。「在我們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我們應當立刻並永遠趕出我們的錯誤念頭,以為我們受苦是希奇的異常的事,因為眾聖徒的頭,已經藉著受苦的經驗得知我們所認為是特殊的苦難了。錫安的一切居民都必不再哭泣了,因為我們的大君王以馬內利是那逃亡行列的元首和領袖。大衛雖然出亡,但他仍得勝回城,大衛的主已經從墳墓得勝復活了;我們也要放心大膽,因為我們今天也必得勝。我們仍可快樂地從救恩的泉源汲飲,現在我們還有一段時期得經過罪的憂傷的毒流。十字架的精兵要鼓勇向前,你的王已經得勝地渡過汲淪溪,你也必要過去。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撒母耳記下11-12章
「借刀殺人」
(文 | Boaz Yang)
《撒母耳記下》11-12章大概是大衛最渴望從聖經中刪掉的章節。如果沒有這兩章,大衛的人生幾乎是完美的。但我們要為這兩章而感恩,因為它不僅教導我們如何認識罪人的本相,更教導我們如何悔改。
故事開始於某個戰爭年代的一個下午,當列王出戰,以色列的元帥約押也率領臣僕在前線浴血奮戰的時候,作為以色列的國王,大衛卻睡了一個又長又慵懶的午覺,直接睡到了日落時分,太陽平西。這是一個非同尋常的畫面,大衛的身體和靈性此刻都處於完全放鬆的時刻,撒旦在這個時候趁虛而入。這個故事的開頭提醒著我們,許多人生的大潰敗都是從一個人放鬆警惕,靈命露出破口而開始的。警醒並不是一件在屬靈爭戰時才需要做的事,而是一件需要時時刻刻都保持住的事,因為你不知道撒旦在什麼時候就已經悄悄匍匐在你的門前,隨時準備進攻來攻擊你。
大衛睡到傍晚才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行走。他的戰士們此刻仍在戰鬥,但他的心卻被一位沐浴的婦人所吸引,身體的犯罪常常從心和眼目的犯罪開始。大衛先看到了不應該看的,眼目的情慾導致了內心的墮落,並最終發展成犯罪行為。經文中有一個小細節,就是拔示巴與大衛同房的時候,作者特別指出那時候她的月經才得潔淨。按照常識,在這個時間段懷孕幾率是最低的,因此這個嬰孩的孕育充滿了反常,有可能是上帝有意引導的結果。另一方面,拔示巴的月經剛得潔淨,說明接下來懷的這個孩子不可能是烏利亞的,只有可能是大衛的。最後,她的潔淨具有象征意義,因為那不僅僅是身體的潔淨,而是律法意義中的潔淨。這種潔淨和大衛的淫亂與污穢形成了鮮明對比,更加凸顯出大衛的罪惡。
拔示巴懷孕了,大衛並沒有就此收手並悔改。為了圓一個謊,大衛不得不設一個更大的謊來自圓其說。他把烏利亞從前線調回來,本意是希望烏利亞可以回家與妻子同房,享受夫妻之樂。然而他沒有回家,而是睡在宮門的營房。又過了一天,大衛與烏利亞同席吃飯,使他喝醉酒,希望他在醉酒的狀態下與他妻子同寢。可是叫大衛失望的事,烏利亞又去了營房過夜。烏利亞的舉動同樣令人意外。一方面,我們都會稱讚烏利亞對於國家和君王的忠心;然而另外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認識到,烏利亞並沒有對妻子盡一切的義務。或者說,在處理夫妻關係時,烏利亞缺乏一個丈夫應該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大衛意識到自己的詭計不能奏效,就指派烏利亞去戰斗前線,希望借用敵人的刀來殺死烏利亞。他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不擇手段,親手葬送了一位忠於自己,英勇奮戰的好士兵。在這整個過程裡,大衛完全不是曾經那個充滿上帝的恩賜和憐憫,實行一切公義良善,連自己的仇敵也不忍心殺死的樣子,而是變得冰冷無情,隨心殺戮,內心充滿淫亂和血腥。
在《撒母耳記上》11章裡,上帝幾乎是缺席的。只有到了最後一節,作者才特意附上一句: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事實上,並不是上帝主動選擇在11章中隱身,而是那個之前事事求問上帝的大衛突然被罪欲衝昏了頭腦,完全忘記自己是上帝所膏立的君王,這一尊貴的位分,成了一個與不敬畏上帝之人沒有什麼兩樣的世俗君王。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奉上帝之命對大衛進行责备。12章7-12節的問話模式在後來被稱為“先知訴訟”的典型案例,在這類訴訟中,至高君王耶和華的使者會向不忠的臣屬提出指控。拿單首先宣告自己是奉命傳耶和華上帝的話語,接下來誦讀了耶和華這位至高君王對其臣屬的恩典和慈愛之舉(12:7-8),再接下來,拿單以使者的身份發出控告(12:9),然後引出耶和華的判決(12:10-12)。在這篇證詞中,耶和華向大衛的仁慈之舉與大衛對聖約的違背形成了鮮明對比。因著大衛的罪,拿單宣告了三項後果:首先,刀劍必臨到他家;其次,他家中必興起叛亂;第三,他的妻妾必在眾人面前被羞辱。《撒母耳記下》後續的故事和《列王紀上》前幾章都記述了這些懲罰是如何應驗的。
大衛一聽見拿單的控告,就立即表示悔改,說“我得罪耶和華了。”大衛的認罪在《詩篇》52篇中充分體現出來。他犯的罪令人不齒,但他的認罪也是無保留,無條件,無猶疑的。這和掃羅正好相反,掃羅受到撒母耳質問時,企圖推卸自己的責任,為自己辯護,逃脫控告。而大衛則為自己的罪行擔負全責。在大衛的認罪中,有什麼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呢?是他在認罪中聚焦於罪本身,而不是罪所帶來的後果。大衛在孩子重病的時候禁食哭泣禱告認罪,但在孩子死後卻恢復原樣。這並不是因為大衛不在乎孩童的性命,相反,他在乎孩童的性命,才會在他重病時禁食懇求。但與此同時,他心裡十分明白,比這孩子的病更加嚴重的,是他自己屬靈生命中因罪而生的病。罪所帶來的後果常令人痛苦,並且激發人想要悔改。但親愛的弟兄姐妹,那往往不是真的悔改,而只是人由於受到責罰,出於自利原則而做出自我保護的反應。真正的認罪不應該是基於罪的後果,而應該基於罪的本質,這本質就是得罪耶和華上帝。聚焦於罪本身,才能帶來真正的悔改。
「反思與禱告」
大衛犯罪的過程中經歷了哪些步驟?從眼目的犯罪,到心的犯罪,再到行為的犯罪,這樣的過程是否在你的生活中出現過?回想一下自己軟弱,並犯罪得罪上帝的那些時刻,省察並悔改。
通常在什麼情況下,你會主動向上帝認罪?是在領略到罪所帶來的痛苦之後?還是在心裡認識到自己犯罪得罪上帝之後?在認罪的時候,你通常會如何向上帝祈求呢?是求上帝挪去那罪所帶來懲罰性的後果,還是求上帝除去你的罪?
親愛的天父,感謝你的恩典和憐憫,因為如果不是你對我的忍耐和寬容,我早就在你的震怒中喪命了。天父,求你賜給我一顆謙卑的心,使我在罪中敏感,以至於能夠常常逃離罪的試探和引誘,並且奔向你的聖潔。求你赦免我,因為我生活在一個浸泡在罪中的世界,眼目中時常充滿了罪,內心中也有許多你所不喜悅的意念。主啊,求你的聖靈在我心中時常感動我,使我常為自己的罪憂傷,以至於回轉向你。求主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大能成為我罪得赦免的確據,使我在福音裡重生,生命被不斷更新。如此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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