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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 申命記21-22章「罪的本質」



「每日靈修」

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3:19)

基督的愛有多麽甜蜜,多麽豐富,多麽偉大,多麽忠實牢靠,是超過人類的想象的。人類一切言語中有什麽話能形容他對人的無限無比的大愛呢?他的愛像廣大無邊的海洋,一只小燕所飲的不過是一滴,哪裏夠得著它的深處!所以一切形容主愛的語言,也不過是觸到海洋的表面罷了,底下仍然是不能測度的深淵。詩人說:「你的愛是無底的深淵!」基督的愛實在是測不透、量不完的,沒有人探到它的深博涯矣。在我們對耶穌的愛有一個正確的觀念之前,先要知道他在高天上的無比尊榮和他降世為人的無比恥辱。誰能述說基督的尊貴呢?當他坐在天上的寶座中時,他就是神;諸天和萬軍都是藉他所造。他大能的手在地面上遠行;基路伯和撒拉弗的歌聲,永久環繞著他;哈利路亞的歌聲,不住地縈回著他的寶座。他治理萬有,是萬有之神,當永遠受贊美。誰能述說他在天上的榮耀呢?另一方面,誰能述說他降世之後的卑微呢?作一個人是一件事,而作一個憂傷的人又是另一件事。流血、受苦、受死,神的兒子備受這一切的苦難實在是太過分了,但忍受了無比的傷痛——受死的羞辱並父的離棄,這種虛己大愛的深淵是最聰慧的人所不能測度的。這就是他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愛。我們要存著感激的態度把這愛充滿我們的心,並使我們實際表現出它的能力。

「主的愛越久越深,深似最深海洋,我要時常歌唱,主的愛越久越深。」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申命記21-22章



「罪的本質」

(文 | Boaz Yang)


說到罪以及處理與罪相關的案件,你最先會想到的是什麼?是法律和法條如何對犯罪行為進行詳細規定?還是罪的行為所反映出來人心的險惡?還是罪本身給人類的身體和心靈帶來極大的傷害?還是其他什麼?《申命記》21-25章是一系列上帝藉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民事律法,這些律法關係到各個方面一個社會的方方面面。事實上這一部分的律法是整個《申命記》律法的一部分。


整卷《申命記》律法是從十誡而展開的,其中前四誡的關於敬拜的條例,後六誡是關於人際關係之間的條例。在十誡的基礎上,整部摩西律法才能夠得以展開和建立。所以整部摩西律法最終都可以總結歸納到十誡中,成為十個誡命的類別。例如十誡中的第六誡是不可謀殺,圍繞不可謀殺這個主題,上帝教導以色列人如何在各個社會活動的細節中尊重人的生命,從19章到22章8節都是圍繞這一主題而展開的。再往下,第七誡是不可犯姦淫,相關的細節性條款則是22章9節至23章14節。第八誡是不可偷盜,這一條誡命關係到人的財產權問題,與其相關的細節性條款記載在23章15節至24章7節。第九誡是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與其相關的細節性條款記載在24章8節至25章4節。最後,不可貪心的部分乃是25章5節至26章15節。


作為每日靈修默想,我們無法向聖經注釋書一樣對於每一個細節解釋和討論,我們只能從宏觀層面上抓住一部分律法的原則來進行討論,例如今日的靈修主題是思考罪的本質。很顯然,罪的本質就是違背法律和誡命。掌權者立法,該法律權柄所管轄下的人必須守法,這就不會觸發犯罪。反過來,如果犯法,那麼掌權者就能夠依照法律進行定罪。伊甸園中正是如此,以色列社會也是如此。地上的國度是如此,上帝的國度也是如此。罪的本質首先宣告了誰是有權柄立法並定罪的那一位——就是上帝自己。


然而,如何解決罪呢?或者說,我們在面對一個人犯罪的的情況中,最需要關注的焦點是什麼?上帝所關注的又是什麼?罪可以牽涉到很多方面,例如上帝會要求人從罪行中悔改,離棄罪行,在行動上改正。上帝也會要求人從心底裡悔改,重新追求公義和良善。但我希望今天能夠向你指出另一個上帝眼中關於罪的本質,那就是污穢與潔淨。進一步而言,當人犯罪的時候,上帝常常不止於要人處理罪行和罪心本身,上帝還特別關心到土地是否受到玷污,百姓是否受到玷污,國家是否受到玷污。聖潔與污穢甚至成為上帝關注的更重要焦點,以至於許多律法都是圍繞它而建立的。在具體的處理策略上,也是以此為準則。

21章1-9節探討的是那些無法破解的殺人懸案。關於這些懸案,抓捕罪犯已經不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施行潔淨的儀式,使土地和百姓得到潔淨。上帝是聖潔的,因此祂的百姓不僅需要活出聖潔的生命,也需要保持自己所居住區域的聖潔。聖潔的儀式並不是流於表面的形式,而是成為一個極其重要的提醒,以預防罪在以色列社會中發酵。潔淨的儀式表明了將罪完全從一個社群中除去,這才是頭等大事。從表面看,人們也許不以為然,但上帝要他們做的,是積極除掉罪的污染。因此,罪的本質是什麼呢?是給一個人,一群人,包括給一片居住區帶來污染。再往後,還有許多條例的本質也都是指向潔淨與污穢。21章10-14節是關於女俘虜的條例。這一部分條例雖然允許以色列人出於情慾而娶女俘虜為妻,但本質上上帝並不喜悅,因為這不僅極其容易將外邦異教的文化帶入以色列社會,而且這種婚姻也“玷污了這位被擄的婦女”(申21:14)。再往後,18-21節是關於逆子需要被打死的條例,這一條例也表明了上帝對於除去罪惡的堅定決心。罪需要被除掉,否則就會向酵一樣,最終影響整團的面,即全體百姓。21章22節開始是一些其他條例,我們特別注意到被掛在木頭上的死刑犯尸體不能過夜,其本質原因也是與污穢和潔淨有關。木頭上的尸體必須拿下來,“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21:23)


無論是逆子的條例,還是木頭上的尸體,都使我們想起了耶穌基督。逆子的條例使我們擁有一個新的視角來認識浪子回頭的比喻。原來逆子在城門口被長老看見的時候,就應該被審判並拿石頭打死了。然而比喻中的父親卻完全不顧這一條例,親自跑過去擁抱浪子。在當時社會,成年男性很少跑步,因為那可能會露出下體導致不潔淨。但比喻中的老父親不管那麼多,他對於逆子的接納,也導致最終的刑罰沒有發生,因為拿石頭打的時候可能會傷及老父親。浪子的比喻乃是指向耶穌基督的救贖,上帝就是如此接納我們的,不顧一切,放下屬天的榮耀和尊嚴,降卑與我們同住,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他向我們展開雙臂,接納我們。他為我們擔當了那逆子本該受的咒詛,以至於死,並且是死在木頭上,成為那受咒詛的樣式。罪的其中一個本質,就是污穢。如今,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承受了那罪的污穢,為要使我們藉著祂的捨己,而重新因祂的血得以潔淨。


 

「反思與禱告」


  1. 你是否將罪與污穢放在一起思考?你覺得污穢會發生在那些方面?心靈上?思想上?屬靈生命中?舌頭上?行為中?

  2. 你如何立定心志,棄絕罪惡?如何在基督裡尋求祂寶血的潔淨?


親愛的天父,我感謝你賜下你的愛子耶穌基督,為我的罪擔當了那本該由我来擔當的刑罰和咒詛,進入到黑暗中,就是進入到那污穢中,為要把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潔淨我。主啊,感謝你十字架上奇妙的救贖,求你的福音每一天更新我的心,使我在你的恩典中不至於疲憊和軟弱,而是不斷得力,越來越強壯。求你使我單單追求你的心意,不斷離棄罪惡,離棄污穢,並且尋求你寶血的遮蓋和潔淨。如此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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