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他必起來,依靠耶和華的大能……牧羊他的羊群(他必在耶和華的大能中……站起,餵養)。(彌5:4)
基督在教會中的權柄好像是一位牧王。他有權柄,但他像一個大有聰明和溫柔的牧人牧養饑餓可愛的羊群一樣;羊群甘心聽從他的命令,因為他的看顧是周到的。他們知道可愛之牧人的聲音,因此使他得到快樂。他用慈愛和良善來治理他們。
他的權柄的性質是很實際的:「他必……站起,餵養。」教會的頭實在供給他民的一切需用。他並非空自坐在寶座上,或是持節而不理政事。不,他乃是站起,餵養。餵養與希臘文的牧放同義,牧人要當心羊群的一切:引導、看守、保護、尋找、醫治、服侍以及餵養。
他的權柄是繼續不斷的:「他必……站起,餵養;」並不是說:「他餵養過了,就離開他的地位。」也不是:「他在某一天奮興了教會,第二天就任他的教會荒廢起來。」他的眼永不打盹,他的手永不休息;他的心永遠不停地流露他的愛;他的肩永不疲倦地擔負著他民的重擔。
他的權柄是有效能的:「他必在耶和華的大能中站起,餵養。」基督在哪裏,神就在哪裏;凡他作的,就是至高者所作的。今天我們想到他為他民的好處而站起的道理就當快樂,他就是神,萬膝都當向他跪拜。我們在這樣一位牧者的手下真該歡喜快樂,他時時與我們同在,他用神權保護我們。我們要在他的面前向他跪拜,像他草場的羊一樣。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約伯記20-21章
「自義使我們隨意指責別人」
(文 | Boaz Yang)
《約伯記》20-21章是第二輪對話的第三回合,這一次發言的是瑣法。瑣法的第二次發言首先簡明表達了失望的情緒,這可能是為了回應約伯上一段的發言。這之後,瑣法不厭其煩地描述惡人的生命又短又難以忍受,想要藉此暗示並責備約伯。瑣法警告約伯,惡人不論如何自誇,都不會改變一個事實,就是當末日來到的時候,他的尊榮頃刻間就要煙消雲散。他進一步暗示,約伯就是這樣的人。他認為,約伯如此執迷不悟地認為自己是無辜的,這本身就是一種罪惡。
進入到21章以後,約伯對瑣法的發言做出了回應,這是他在本書中的第六篇回應了。在這篇回應中,約伯指出了一個顯然的問題,就是有許多惡人正在過著興旺發達的生活。約伯說,惡人的貪婪並沒有為他們帶來自我毀滅,反倒使他們生活舒適,並且在死的時候享受尊榮。回到營中,約伯質疑他的朋友們是否真正認識這宇宙間的真理,因為在他看來,似乎連上帝也並沒有察覺到世上的這種不公義。
瑣法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道德主義者和律法主義者的立場,這樣的人在我們身邊也有不少。他們常常根據肉眼可見的事實來急切的判斷一件事務,他們也常常用僅有的一點點對於道德和律法的認識來武斷的批評指責別人。然而當我們反觀另一面的時候,我們會看見約伯似乎也落在這種表面的爭執中。他根據肉眼可見的一切外在現象指出,許多惡人正在享福,並且在死的時候也蠻有光榮。可能在約伯興旺發達,事業順利的年日里,他不一定會這麼說。但是此時,身體的疼痛和內心的愁苦使他對物質世界和屬靈世界的認識都發生了扭曲。來自朋友之間無謂的指責將他拖入了爭執的泥潭,他在其中也越陷越深,與朋友互相指責起來。
這種互相指責也是今日的縮影,無論是在世俗世界中,還是在教會這個基督徒群體中,我們都常常聽見各式各樣的互相指責,這實在令人遺憾。為什麼人們互相指責?當我們回想伊甸園亞當在上帝面前指控夏娃,說是你造的這個女人害我犯罪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明白。指責別人的思維基礎,是自以為義。而自以為義正是罪的一種表現。當亞當指責夏娃的時候,顯然他是自以為義的。然而他為什麼會自以為義呢?因為他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所以他不要上帝來教導他何為公義,他要自己獨立判斷何為公義,並且在判斷的時候,先無條件地判定自己是公義的。這就是他指責夏娃的基礎。
再來看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對約伯的指責,以及約伯痛苦的反應,這不正是伊甸園的翻版嗎?當一個罪人自以為義的時候,和他不一樣的人就成為了不義的對象。他們不義,因此他們應該被指責。約伯的反應同樣也是如此。我並不是要貶低約伯,但我們必須承認的是,約伯的反應就是一個有限的,用血肉做成的,徹頭徹尾的人類的反應。他會為自己的義而爭辯,他會抗爭,會發怒,會抱怨。一方面,我們應該在憐憫和慈愛中說,約伯的反應是非常正常的,也是可以被理解和同情的;然而另一方面,當我們將約伯和耶穌基督做對比時,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基督才是真正的典範,使我們明白一個在上帝面前完全為義的人應該如何面對來自他人的誹謗、攻擊、誣陷和指責。許多人也許會誤以為,當基督遭受到那些完全野蠻且粗暴的指控時,他就只是默默的忍受。然而事實並不僅僅只是這樣,基督並非只是懦弱的忍受而已,更重要的是,他將自己交託給那最終有權柄審判人的上帝。
還記得上文說,亞當的罪是什麼嗎?是他拒絕讓上帝來教導他何為義,而要靠著自己來判斷何為義,這就是“分別善惡”的意思。然而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重新為我們活出了一個原本是伊甸園中的亞當應該活出的樣式,就是將“公義”的裁定權重新交還給上帝。什麼是義人的行為?這才是真正的義人。只有上帝擁有終極的權柄,因為只有上帝所持定的關於公義的標準是有效的。祂是公義的源頭,正如祂是愛的源頭,以及一切美善的源頭一樣。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各有各的公義標準,如果他們真的敬畏上帝,並且認識他的心意,他們就應該放下自己心中的公義,鼓勵約伯將自己交託給那審判人的主,並且順服祂的一切引導。然而很顯然,他們並沒有這麼做,他們也許熟讀上帝的律法,但是卻沒有真正明白上帝的心意,而這也往往是教會中聖徒之間互相指責的原因所在。
「反思與禱告」
1. 你是否曾經捲入過一些被別人指責,或是指責別人的糾紛中?在這些爭執中,你是否看見自己自義的影子?
2. 如果你看見教會中有人正在互相指責,你打算如何用聖經的話語和他們分享,止息這種紛爭?
親愛的天父,我要向你承認在我的生命中有許多自義,因為我心中的老我是出於伊甸園中那個亞當的。自義使我驕傲,使我自大,也使我習慣於對別人指手畫腳。自義使我的雙眼看不見任何自己的不義,只看見別人的瑕疵,主啊,求你赦免我這樣驕傲的罪人。求你使我先在你面前承認自己的不義,先學習謙卑,然後才去安慰那些遭受患難,落在災禍中的人。使我們都不以自己為義,乃是披戴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義袍,惟獨誇耀基督。如此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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