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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 以斯拉記9-10章「嫁娶在主裡」


「每日靈修」

耶路撒冷的女子向你搖頭。(賽37:22)

可憐的、戰栗著的錫安的居民,因著神的話,重新鼓起勇氣來,向高傲威嚇的西拿基立搖頭。堅強的信心使神的仆人輕蔑他們的強敵。我們知道我們的仇敵是在圖謀不可能的事。他們想破壞永遠的生命。其實只要耶穌活著,那生命就不會死;他們想攻擊堅城,其實是陰間的權柄所不能勝過的。他們用腳踢刺反傷了自己,他們攻擊神的盾牌,實是自取敗亡。


我們知道他們的弱點。他們不過是人,人算什麽呢?如蟲如蛆的世人算得什麽呢?他們雖然像海裏的狂浪一樣地澎湃、咆哮,只不過湧出自己可恥的泡沫罷了。當神興起,他們必如風前的糠秕一樣四散,必如火中的荊棘一樣消滅。他們不能損害神和他的真道,就是錫安最懦弱的兵丁也要嗤笑他們。


最要緊的是,我們知道至高者與我們同在,他若整裝上陣,他的仇敵要逃到哪裏去呢?他一來到,地上的碎片就不再與造他們的主爭論了。他的鐵杖必把他們打得粉碎,正像窯匠的器皿一樣,他們就從地上被除滅了。那末,一切懼怕都離開我去吧!因為國度必在主的手中穩固安全。我們要歡呼,因為神仍作王,他的仇敵必如糞堆上的草一樣。

全能全智的神仍掌權,我還怕誰,怕什麽呢?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以斯拉記9-10章



「嫁娶在主裡」

(文 | Boaz Yang)


《以斯拉記》9-10章主要圍繞以斯拉帶領被擄歸回的全體猶太百姓,針對本民族與外邦人通婚這件事情而發起了全民悔改運動來展開。


要認識這一問題,我們首先需要回到摩西律法當中,以此作為整個問題的大背景。在《出埃及記》34章14-16節,上帝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敬拜別神,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兒為妻。因為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在《申命記》7章3-4節也有類似的禁令:不可與(迦南地的人)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在這兩處經文中,上帝都有給出原因,就是這種通婚可能造成以色列人在信仰上的敗壞。但是更進一步,當這樣的禁令被寫成律法而保留下來之後,它的意義和級別就更高了。因此對於一個以色列人而言,與非上帝的選民通婚,其最大的問題並不在於這個人或者這家人有可能被外邦的偶像崇拜以及各樣邪惡文化和習俗所引誘,以至於這個人離棄上帝,去隨從外邦的神。比這個問題更大的方面乃是在於,與外邦人通婚,是直接違背了上帝的律法,是一種直接抗命的表現。如果用伊甸園的語言來解釋,偷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最可怕的方面並不是吃了那果子之後會死亡,最可怕的方面其實是吃果子的這個行為直接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因此,當一個人嫁娶了外邦人之後,即使他能夠繼續持守信仰,他也是已經違背了律法,犯了大罪。

舊約中,上帝禁止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這個律法延續到新約如何應用於今日基督徒的身上呢?如果你從屬世族群的角度來看,可能會覺得這個律法難以實施。但主耶穌清楚的啟示我們,上帝的選民不是在肉身按照割禮來計算,乃是在屬靈裡按照人的信心而計算的。因此,這裡關於通婚的邊界並不在於屬世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之間,而在於上帝的選民與非上帝的選民之間。因此,我們可以很清楚的認識到,今日基督徒嫁娶那些至少在現階段還沒有能夠清楚顯示出是基督徒的人,本質上就是在挑戰上帝的律法,並且很大概率是在違背上帝的律法。是的,你可以說我會在這段婚姻中努力保持獨立,保持我的信仰,努力出淤泥而不染,但問題是婚姻是兩個生命完全的聯合,在這種合一中,聖潔與不聖潔要如何相交呢?這是不可能的。況且,當你開始暗中挪移上帝律法的邊界,嫁娶一位非基督徒的時候,你的心早就已經開始“挪移帳篷”。婚前都不能站立得穩,那就遑論婚後還能夠堅守信仰了。還有人或許會說,你怎麼知道他將來不會信主呢?現在不信不代表將來不信!是的,這樣的說法確實沒錯。我們沒有能力預知一個人的未來,也沒有能力窺探上帝對一個人有揀選和拯救的計劃。但當你嫁娶一位非基督徒時,有一個事實是你沒有辦法否認的,就是這位嫁娶的對象至少在此時此刻暫時還不是基督徒。因此就算這樣嫁娶的行為並不是直接違背上帝的命令,那也是在挑戰上帝的命令。


通過揀選的角度來理解,舊約中禁止嫁娶外邦人的律法與今日基督徒婚姻聯係在了一起,使我們明白,上帝所揀選,所要使之聖潔的百姓,是不應該與那些不蒙揀選的人之間結婚聯合。因為婚姻意味著緊密的相交,婚姻意味著二人成為一體,婚姻是神聖且聖潔的。


回到今天的經文中,《以斯拉記》9章裡,文士以斯拉的禱告痛徹心扉。他認識到,當以色列民和外邦人通婚的時候,造成了聖潔的族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在他接下來的禱告中,他一面毫不避諱地承認以色列人所犯的這個罪有多嚴重,另一方面他也始終抓住上帝的應許,上帝的慈愛,和上帝的憐憫。


以斯拉的禱告最終帶領絕大多數以色列人從罪中回轉。在這裡我們也學到了另外一個功課,就是一位大有能力的領袖對於一個群體往往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以斯拉對上帝的敬畏,對罪的恨惡,對悔改的迫切,都大大感動著每一位和他一起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從出埃及,到士師時代,到王國時代,再到如今的被擄歸回,領袖往往決定了以色列人整體的走向。當眾首領來見以斯拉,向他報告以色列人和祭司並利未人與外邦人通婚的時候,他們補充說道,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拉9:2)因此我們可以看見,一群百姓的興起或倒下,其實往往是由領袖決定的。如果不是領袖在通婚問題上的放任,如此大規模的異族通婚問題不會發生。領袖自己不僅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力,擁有治理的權柄,更重要的是領袖具有榜樣性的影響。這給今日的教會領袖們極大的提醒,但同時也給整個教會極大的提醒。教會如果要在這個世上做光做鹽,做領人歸主的老師,那麼整間教會就應該在一切事上行出一個好榜樣,如此才能真正影響這個世代。


 

「反思與禱告」

  1. 你是否曾經在嫁娶非基督徒的事情上掙扎過?決定你做出最終決定的是什麼?

  2. 作為一個基督徒,你準備給這個世界帶來何種榜樣性的生活?作為教會的一員,你認為一間教會應該怎麼做才是能夠帶領更多人的敬拜上帝,並榮耀祂?


親愛的天父,我要讚美你無比的創造,你創造了宇宙萬物,並且創造了男人和女人,不僅如此,你為他們設立了婚姻。主啊,求你使我常常紀念你對婚姻的心意,乃是要二人在基督裡成為一體,彼此相交,彼此合一。求你幫助我,使我們家能夠常在你裡面堅立這婚姻的盟約,使我們家中的每一個家庭成員都能夠同心合意的來追求認識你,敬拜你。主啊,我要特別為我們教會中以及我們家中尚未信主的親屬和朋友們來禱告。天父,懇求你的聖靈在他們心中做奇妙的工作,使他們能夠早日回轉,與我們一起來敬拜你。如此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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