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只是不要走得很遠……(出8:28)
這是大暴君法老唇上所說的最狡猾的話。若是為奴的以色列人必須出離埃及的話,那末他叫他們不要走得很遠;不太遠,便逃不出他的軍兵的恐嚇和他的探子的監視。世人也是這樣,不喜歡不妥協者的不妥協,或是分裂者的分裂,而要我們寬大馬虎,並且要我們處事時勿過於嚴格。與世界同釘死、與基督同埋葬的經驗,屬世的人常當作是可笑的事,因此常忽略甚至輕視那使他們與世分別的禮儀。
世人常勸人妥協,常提到「中庸之道」。根據這一種處世的方針,認為清潔是很需要的,但我們也不必太認真;真道當然是人所該遵從的,但對於錯謬也不要過於攻訐。世俗人說:「是的,我們應當在一切事上都屬靈,但是間或參加一次尋樂的聚會、舞會,或是在聖誕節時到戲院中去一次也是沒有關系的。若是一件事情正在盛行,人人都那末作,我來反對有什麽用處呢?」有很多嘴上的信徒聽了這種狡猾的勸告,便永遠沈淪了。若我們要完全跟從主,就當立即到曠野中,把自己分別出來,把埃及和世俗留在背後。我們必須離開它的勸言、它的歡樂和它的宗教,並要遠遠地就到主所招呼他所分別為聖的人所去的地方。城中失火,你的房子難免殃及;瘟疫流行,一個人很有被傳染的可能。離毒蛇越遠越好,距世俗的同化越遠也越好。
願一切真實相信的人都能聽到號筒的聲音:「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
——司步真《清晨甘露》
「每日讀經」列王紀上21-22章
「義人的死」
(文 | Boaz Yang)
《列王紀上》21-22章重點記載了以色列王亞哈生平最後的一點事跡。總體來說,《列王紀》作者對於亞哈的總結是:亞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侍奉敬拜巴力。在撒瑪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亞哈又作亞舍拉,他所行的惹動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怒氣。亞哈恢復了以色列國中的偶像敬拜,不僅如此,他也仿造外邦君王搜刮民脂民膏為自己建造一些宏偉建築,例如他引以為傲的象牙宮。更為嚴重的是,他完全受製於王后耶洗別,參與了許多由耶洗別一手主導的罪行,包括逼迫殺害耶和華的先知,以及今天經文中對於拿伯的迫害。在外交上,儘管上帝因著憐憫曾賜給亞哈兩場重要的勝利,但他最終卻並沒有將榮耀歸於上帝,反而通過自作聰明的方式,在便哈達的生死問題上擅自做主。亞哈的行為不僅表明他沒有感恩耶和華上帝將勝利賜給他,並且是在宣告自己的主權,表明在這一兩國外交關係中,自己(而不是上帝)是握有主權的那一位。
《列王紀》作者對於列王的記載,其目的是要顯明列王的罪,表明他們與上帝律法之間的差距,最終表明以色列和猶大亡國的原因。因此作者並非按照具體時間來記事,而是按照一個一個不同的事件來展開描寫。21章一開始,作者說,亞哈王除了以上這些惡事以外,還有一事值得記載,就是他在拿伯葡萄園的事上。在接下來的21章裡,我們看見一位敬畏上帝的拿伯如何在一場“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宗教與政治審判中被誣告,被定罪,最終被處死。亞哈想要征用拿伯的葡萄園,但是拿伯確是敬畏上帝的人。耶和華的律法中有明確規定,土地是先祖遺留的產業,不可永賣。因此有人即使因為欠債無力償還不得不變賣土地的時候,也應盡力贖回,如果到了禧年仍無力贖回,債主要豁免債務,將產業物歸原主。因此拿伯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王上21:3)的時候,拿伯並不是吝嗇,或藐視國王,而是在說,尊敬的國王,在你和上帝之間,我需要順服那位更高的掌權者,就是上帝。拿伯的回應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案例來思考當地上君王的政策或命令與上帝的命令相違背時,我們應該如何做出回應。
在那些逼迫嚴重的國家,違抗王命可能會成為基督徒的一種常規思維,因為大多數與道德和宗教相關的命令可能都是與上帝違背的。但在一些宗教迫害不那麼嚴重的國家裡,我們的思維容易傾向於順服,以至於有可能毫不懷疑的順服一切政府的命令,亦或是習慣於順服所帶來的安逸,而害怕不順服可能遭至的災殃。然而弟兄姐妹,拿伯在這裡的反應提醒我們,事實上那些因為順從罪所帶來的安逸本來就不是我們配得的,也不是我們應該去追求或保持的。我們不應該害怕因為違抗一些幹犯上帝的政治命令而帶來的災殃,相反,我們應該害怕違抗上帝的命令本身而帶來在永恆中的審判與刑罰。
拿伯向亞哈宣告我敬畏耶和華的同時,也是在給亞哈出一道選擇題,就是你要不要與我一同選擇敬畏耶和華的道路?還是要與耶和華為敵?亞哈並沒有立刻選擇與耶和華對抗,但他對於拿伯“敬畏耶和華”的提議顯得悶悶不樂。這為他之後放任耶洗別犯罪殺人埋下了禍根。在耶洗別策劃完一場完全黑暗的宗教政治審判,拿伯被定的罪名是“謗瀆上帝和王”,而這才是對拿伯完全的誹謗和褻瀆,因為他正是因為敬畏耶和華走到今天這步。作為王后,耶洗別是一位非法的審判者,如今她展開了一場非法的審判,要將一位無罪的人定為有罪,並最終將他打死,這一切像極了主耶穌基督所承受的。
拿伯死了,亞哈並沒有哀慟傷心,相反,他起來,要去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王上21:16)可以看出,雖然他之前並沒有正面對抗拿伯,但他心中絲毫不憐惜,也不覺得拿伯的死是無辜的。相反,在他的利益面前,以色列百姓的命不過如螻蟻一般。殊不知,這些人的生命在上帝眼中卻看為寶貴,為珍貴。因此亞哈心中唯一的僥倖可能就是以為自己沒有直接參與到殺死拿伯的命案現場,他或許會以此來自我安慰,認為拿伯的死與他無關,罪也不算在他頭上。但有兩點事實卻說明了情況並非如此,首先,他是國王,本有能力和權柄阻止這場罪惡的謀殺,但他沒有這麼做。其次,當他聽說事情發生以後,並沒有譴責殺人者,而是急匆匆地去爭奪自己的利益。如果你還記得大衛一系列所行,記得當大衛聽見掃羅死了,約拿單死了,掃羅的元帥押尼爾死了,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死了,以及自己反叛的兒子押沙龍死了的時候,沒有一次大衛是喜樂的,也沒有一次大衛獎賞了殺人者。不,每一次大衛都憤怒,傷心,並且恐懼戰兢,希望和命案撇清關係,他嚴懲兇手,並且為死者哀哭。明明是自己獲益,大衛為什麼要哀哭呢?因為他更看重的是上帝的公義,而不是世間的利弊。
當以利亞重新來到亞哈面前準備向亞哈宣告上帝的審判時,亞哈還沒有意識到問題大條,他還在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我嗎?從某個角度來看,亞哈是愚蠢的,甚至愚蠢至極。他完全沒有分辨能力,也沒有任何屬靈的敏感度。他在敵軍進犯的時候束手無策,在自己妻子任意妄為的時候無能為力。他像一個傀儡一樣,任自己的大臣和妻子擺佈。以利亞向亞哈所宣告的耶和華的審判使我們認識到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不要以為自己沒有親自參與到某一個犯罪的罪行中,就可以逃脫問責和定罪。亞哈的誤區今日也常常是我們的誤區,在罪惡的誘惑面前,每一個罪人的心都蠢蠢欲動。亞當以為夏娃先吃了果子,所以夏娃才需要受審;亞哈以為耶洗別殺人,所以自己無罪;就連大衛也曾經以為烏利亞被敵軍殺死,自己可以逃脫關係。這種愚蠢的想法在上帝面前不可逃避,因爲上帝乃是鑒察人心的主。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對罪敏感,得以逃避各樣從罪而來的引誘和試探。
「反思與禱告」
在亞哈的生命中,哪些方面的問題導致了他最終走到這個地步?提示:他的性格如何?他對上帝的認識如何?他是否自私?他如何處理夫妻關係?他是否按照公義治理國家?他是聰明還是愚拙?等等。
你是否曾經也有和亞哈一樣的想法,以為某一個罪只要自己沒有親自參與其中,就可以免於被上帝審問?也免於受到上帝的審判和刑罰?到底什麼才是罪?當我們縱容罪,或是對罪不聞不問,又或者是在明知某一個不義的好處是以得罪別人為代價而做出的,但卻假裝不知情,只為自己的利益而服務時,我們是否也陷在罪中呢?
親愛的天父,求你藉著亞哈的故事來提醒我,使我們再一次省察我自己的罪,以及我和罪之間的距離。主啊,很多時候,我曾經為了自己的益處,而編造一些謊言來欺騙自己,使自己的良心能夠平安,但實際上,我仍然在許多罪上有份。我看到不公義的時候,為了自保而選擇不發聲;我也曾選擇無視別人的損失,或是利用別人的損失來為自己謀利;我也曾在歸責的時候與別人互相推諉;主啊,求你憐憫我和我心中一切的狡詐和自我中心,求你幫助我,使我常常對一切的罪和不公義能夠敏感,使我單單追求你的公義。如此禱告是奉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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